本报讯在安徽淮北市,“超峰”商贸公司的销售方式颇为独特:它的标价牌上除了价格,还有分值,比如一件价值120元的衬衫分值为10分,一套价值1400元的杉杉西装则为25分。
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,这儿的衣服不但货真价实,还有其他“好处”,比如你买的物品达到50分后,就发你一张优惠卡。有了优惠卡,你就可以向其他人推荐这里的商品,只要推荐5个人买够50分,店里就给你200元钱,以此类推,这5个人再朝下发展,也都算你的。
“超峰”这种做法是否具有传销色彩?淮北市工商局315巡查大队长邢民忠说,“超峰”1998年初开业以来,不断有投诉说他们进行变相传销,大队也去查过,并整理成材料向省有关部门汇报,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是不算传销。传销一般具备三个条件:一是无店铺经营,“超峰”有店铺;二是所售商品单一,为公司自产,有科技专利,“超峰”所售商品均为其他厂家生产;三是所售商品市场上没有,往往出现低质量、高价格的现象,而“超峰”所售商品具有市场可比性,其价格偏低。对于“超峰”现象,淮北市工商局也颇感踌躇。“超峰”的法人代表称他是从优惠卡中获得的灵感。